合作社成员出资
公司其他问题 521
《合作社法》第十三条规定: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,也可以用实物、知识产权、土地经营权、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,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;但是,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。
请问合作社成员是可以出资也可以不出资,也就是说合作社成员可以0出资,是否正确?